基隆一名李姓郵差,發現妻子手機有多張與莊姓同事裸照,以及各種曖昧對話。本決定原諒對方,但不到兩個月又再犯,李男憤而怒告妻子與莊男通姦,檢察官查無雙方嘿咻的直接證據,不起訴處理…
Read More「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其相姦者亦同。 」 其中關鍵的兩點就是配偶與通姦的定義,雖然因立法者並沒有使用「配偶」來稱呼同性婚姻的雙方當事人,會因罪刑法定原則無法直接適用…
Read More我們常常在新聞媒體看到誰因為配偶偷吃被抓到,就告對方跟第三者妨害家庭,好像俗稱的妨害家庭就是用來處理婚姻問題用的,但其實裡面比較可能用到的就只有「通姦罪」…
Read More案例:丈夫阿龍成天賭博,不理會妻子娜美及女兒,欠債就要娜美去還,娜美不堪其擾,想私下協議離婚,但阿龍不肯,娜美不勘其擾,帶著女兒離家出走,決定循法律途徑離婚,可惡的是阿龍竟然恐嚇娜美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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